学院党总支、各学生党支部:
学院党委定于2015年10月15日、16日,对学院党委下辖学生党总支、学生党支部工作进行督察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督察时间地点
10月15日(14:00——17:00)、10月16日(14:00——17:00)。
督察地点设在学院422党员之家活动室。
二、督察范围
学院党委下辖党总支、党支部。
三、督察内容
(一)材料检查
督察负责人:学院党委办公室
1、支部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、预备党员全部党团材料。支部成员以党内数据库信息为准。
2、支部党的组织活动、会议记录本。
3、2014—2015学年支部工作总结,2015—2016学年支部工作计划。
4、其他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相关的材料。
(二)工作督查
督查负责人:学院党委委员、特邀党建组织员、学院关工委委员
督查对象:研究生党总支委员、支部书记、正式党员代表、发展对象代表、积极分子代表。
四、其他事项
1、定于10月8日14:00在学院422党员之家活动室,组织工作布置与说明会,请研究生党总支书记、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(本科生党支部由辅导员和学生书记同时参会)。
2、学院党委将在督察工作结束后,形成工作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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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9月30日